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全省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8日-11月3日
相关部门审核时间:2024年10月18日-11月10日
评委会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1月17日
材料报送及缴费地点: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C座一楼大厅(航空港区通航路16号)
三、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按《河南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已于2024年修订,本年度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并行执行。
四、申报审核流程及材料报送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依据单位性质,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联系省直主管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联系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省民政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业组织或单位,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创建单位帐号;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联系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创建单位帐号。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账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一经提交无法更改。申报材料严禁涉密。
(四)资格审核流程。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省辖市人社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保证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五)经各级审核结束后,需在2024年11月11日-18日通过服务平台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3份盖章后报送至职称评审委员会并缴纳评审相关费用。
五、有关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河南职称网公布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报。做到申报流程符合规定、申报材料真实规范。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及时做好管理服务平台审核。
2020年之前取得高级职业指导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的人员,可考核认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实行答辩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参评人员提交材料后关注答辩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答辩。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260元/人(豫政[2008]52号)、论文鉴定费60元/人(豫价费字[1997]180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弓、裴文
联系电话: 0371-65998358 0371-61612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