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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河南实践】“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开启纠纷化解“加速度”
编辑来源: 朱琳 时间: 2024-03-13 浏览: 12508人次

“谢谢法院,不但为我们节约了时间,还为企业节省了费用。”

近日,记者获悉,西峡县人民法院运用“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模式,联合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成功化解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好评。

2023年底,河南某安装公司诉西峡县某建筑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法院,随后进入诉前鉴定程序。司法技术团队在立案审查中发现,该案双方当事人对施工合同及图纸异议不大,如果能进行调解,所欠工程款根据双方认可的约定价款即可计算出具体数额。但如果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不仅会加大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会增加诉讼时间。针对上述情况,司法技术团队建议承办法官联合专业鉴定机构共同参与案件调解。

通过“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模式,鉴定结构工作人员向案件当事人释明本案鉴定方法、鉴定过程和鉴定费用,司法技术团队举例子摆事实,讲明鉴定是否有必要性,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三管齐下,迅速化解了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并撤回了鉴定申请,当庭达成调解意见。目前,第一笔调解款已经履行到位。

据了解,西峡县法院是南阳市首家诉前鉴定试点法院。在“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模式中,司法技术团队介入到诉前调解中,并整合专业鉴定机构力量共同参与诉前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性参考意见,大大提升了调解成功率。同时,针对诉前鉴定意见进行充分的释法析理,有必要时还会现场联系鉴定人员,解答当事人的疑问,提高了诉前鉴定意见的采信率,使诉前鉴定意见与诉中鉴定具有同等效力,为后续精准快速审理奠定基础,为矛盾纠纷化解开启“加速度”。

        来源: 河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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