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事项
三、事项名称:党员关系转出
四、实施依据:
1、《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2、《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 号);
3、《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流动党员管理暂行办法》(豫人才〔2014〕32 号)
五、适用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需要将党员组织关系正常转出的党员。
六、办理流程:
(一)本人办理转出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将要转入的基层党组织名称(往省外转出,请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
(二)委托他人办理转出
1、委托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亲笔委托书,写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将要转入的基层党组织名称(往省外转出,请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
注: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目前省内接转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接转,不再持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接转仍需持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提醒:①问清楚接收方党组织是否需要组织档案;如需组织档案(党员档案)请到档案部窗口咨询如何办理,咨询电话:65957033,65957469。
②除直属支部外,其他支部党员转出须告知所在的党支部书记转出情况,党费在支部交至转出当月。
七、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受理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人事代理服务大厅。
九、联系电话:0371-65957359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个人根据收入情况申报收入基数,按比例收取党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