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
一、受理部门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三、事项名称
出具涉档证明
四、实施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五、办理条件
档案在我中心管理,因入党、考研、报考公务员、调动工作、求职择业、参军入伍等原因,要求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六、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1、存档、学历经历、工作经历、亲属关系等证明:
(1)出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索要证明材料单位的函件或由当事人说明索要证明的理由;
(2)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依据本人档案实际记载和有关材料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
2、现实表现类证明:
(1)出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索要证明材料单位的函件,提交当事人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提供的鉴定证明材料;
(2)我中心根据有关材料,对当事人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核实,并依据本人档案实际记载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网上办理:
1、申请人员登录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公共服务网(www.hnrcjl.com)首页的“依据档案出具证明”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在线申请;
2、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员可在“我的办理”里下载、使用带电子签章的各类证明。目前网上可申请的主要常见证明有:存档证明、存档区间证明(已转出人员申请)、无公职记录证明、现实表现证明(用于各类政审)、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党员材料存放证明、无被开除公职记录证明、上海居住证核查表证明等八类。
特别提示:
网上申请涉档证明时,如提供的证明模板没有,可选择存档证明后在备注里注明需要开具证明的内容,我中心工作人员会根据档案实际记载进行审核、出具。
八、承诺办理时限
现场即时办结,网上申请1—2个工作日办结。
九、受理地址
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人事代理服务大厅。
十、联系电话
0371—65957033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