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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河南实践】平安河南基层行融媒报道活动之三门峡篇
编辑来源: 朱琳 时间: 2024-01-18 浏览: 5801人次

大美“枫”景之三门峡篇

瞄准基层治理“小切口”

做实群众幸福“大文章”

近年来,三门峡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纵深推进“三零”创建为抓手,坚持党建引领,践行群众路线,创新方式方法,从严从细构建多元化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全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村一警”

打通矛调“最后一米”

“明天早晨我回村,七点半准时出发,有要捎东西的或从县城回村的,请及时联系我。”近日,卢氏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杜关镇康家湾村“一村一警”驻村民警白雪在该村微信群发出一条信息。随后,陆续有4名或捎东西或搭便车回村的群众联系了她。次日清晨,在回村的路上,白雪与搭便车的群众互拉家常,了解村情民意,拉近警民距离。

卢氏县作为全省面积最大、人口密度最小、平均海拔最高的深山县区,辖区群众沿河集中居住,邻里矛盾易发。2023年,卢氏县公安局积极探索符合本县实际的“1+1+19+N”(社区民警+一村(格)一警+19个网格内部力量+村干部、老党员等社会力量)警务工作模式,成立“一村(格)一警”社区警务工作团队,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

据了解,目前,“一村(格)一警”社区警务工作团队总人数达5700余人。他们“背包住村”“登门入群”,在与群众拉家常、听心声中打开群众心结,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防范工作做在矛盾纠纷升级前,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据了解,2023年以来,“一村(格)一警”社区警务工作团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清除各类风险隐患429起,化解10年以上矛盾纠纷17起,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卢氏实践写下生动注脚。2023年,该局城关派出所被评为全省第三批“枫桥式派出所”。

“韶光渑检”

映照司法为民初心

“谢谢范检察官,我今年的赡养费都收到了,养老问题有着落了……”近日,渑池县仰韶镇82岁的老人王某对前来回访的渑池县检察院检察官范晓丽说。

2023年3月,王某因两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生活陷入困境,向渑池县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该院检察人员认为该案不能“一诉了之”,便联合办案法官、法律援助律师多次与王某的儿子沟通交流,并释法说理,最终促使父子三人达成调解协议,两个儿子自愿支付父亲每月赡养费及医疗费。这是渑池县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一个缩影,擦亮了“韶光渑检”文化品牌。

据该院检察长杨琼介绍,该院将仰韶文化与检察工作相结合,精心打造了“韶光渑检”文化品牌,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让仰韶文化之光在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中焕发新生;在果园乡西村开展“心桥工程”试点工作,在西村选派法治副书记和支部书记助理,将为民办实事、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群众的家门口,提升了渑池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源治理”

前移矛盾化解端口

“谢谢你们,真想不到欠款这么快就讨回来了……”近日,渑池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2月21日,李某因资金周转急需用钱,经人介绍,刘某借给李某13万元,并口头约定了利息。约定到期后,刘某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渑池县法院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当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积极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李某按照调解协议书按时还清了本金和利息。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该院政治部主任聂建霞说,2023年以来,该院坚持能动司法,把“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于前端、裁判履行化解于未执、风险防范于未然的“诉源+执源+访源”“三源治理”新路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全面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据了解,2023年以来,该院将2772件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诉讼源头,民事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63.16%,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渑池县各法庭积极贯彻落实县法院“三源治理”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工作前移、重心下沉,化矛盾于未发、止纠纷于未诉,共同打造了渑池县纠纷化解联动新格局。

“阳光听证” 

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阳光听证解难题喜气东来,法治信访新蓝图前程似锦。”近日,刚走近渑池县信访局,采访组就被该局大门口的这副对联吸引了目光。

据该局办公室主任吴军才介绍,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及推动下,渑池县、乡、村形成了县委主导、政府组织、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阳光听证”格局。该局建立由民警、法官、检察官、律师、群众代表等组成的听证员信息库;同时,建立规范严谨的听证流程和会后跟踪机制。县、乡、村三级听证会每次从信息库中分别抽取不少于12人、10人、5人的听证员。听证会后,该局对于听证会形成的结论,督促责任单位抓好落实,确保答应群众的承诺兑现落实到位。

据了解,自实施“阳光听证”制度以来,该局共举办听证会42期,29起案件当场停访息诉。

声音

渑池县政法各单位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系统观念、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做好基层平安建设工作,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及时有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断提高渑池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仰韶大地落地生根。

——渑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郭好

卢氏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做精做细“一村(格)一警”工作,做好常态化走访,实现“发现在早”,做好隐患清零,实现“防范在先”,做好矛盾联调联控,实现“化解在小”。同时,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用脚步和真心更高效地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卢氏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春刚

“枫”光人物之魏少坤

“后浪”

人物名片

魏少坤,洛阳市嵩县人,1996年9月生,中共党员。2021年,魏少坤考入卢氏县公安局,现任卢氏县公安局汤河派出所社区民警。2023年4月,魏少坤荣获卢氏县公安局“月度之星”先进个人称号。

主动担当 扎根异乡大山深处

2021年12月,家在洛阳的魏少坤以笔试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了卢氏县公安局,如愿以偿穿上了神圣的警服。刚开始,魏少坤随着“新警下基层”政策,被分配到了该局汤河派出所。半年后,由于工作能力突出,他被调到了城关派出所。

2023年3月,卢氏县公安局倡导“机关人员下基层”。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驱动着从警不足3年的魏少坤主动请缨,前往大山深处的汤河派出所魏王坪警务室。就这样,一名异乡民警在三门峡的深山里扎了根。

由于基层警务工作繁忙,魏少坤有时候一天都顾不上看手机,加上离家太远,聚少离多,他的父母和妻子不止一次提过让他回到家乡,但都被魏少坤拒绝了。他以实际行动向家人阐明工作态度和决心,久而久之,得到了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一年时间 走遍辖区每个角落

魏王坪警务室辖区面积76平方公里,辖区内5个行政村,村民6085人,境内大别山、熊耳山余脉连绵,老灌河穿境而过,是典型的山区警务室。据魏少坤介绍,受生活环境及群众教育水平影响,加之山上温泉度假区游客络绎不绝,山区跟城区的警务工作有很大差别,魏王坪警务室每天接到的警情大多数是鸡毛蒜皮的家庭邻里纠纷。

2023年3月31日上午,魏少坤在高沟口村入户走访期间,得知村民韩某和宋某因土地补偿金问题产生纠纷,两人正吵得不可开交,便赶紧上前制止。原来,韩某将自家一块承包责任田租给了村委,而村委又把这块责任田转租给了宋某,宋某筹集10万余元,发展起了规模性的香菇种植产业。韩某得知后,要求宋某支付自己“补偿金”,否则不能再种香菇。

魏少坤迅速启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系该乡平安办工作人员,会同该村干部,在村委会办公室开展联合调解工作。其间,宋某想到自己10多万元可能要“打水漂”了,便走到墙角,蹲了下来。魏少坤见状,蹲在了宋某的身边说:“老叔,你别把我当警察,咱俩就是叔侄的关系,一起商量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宋某见魏少坤真诚的态度,便打开了心扉。经过几个小时的沟通,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韩某拿到了“补偿金”,宋某也能继续种植香菇,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我以前给自己定了个目标,三年之内把辖区5个村每家每户、每个角落全都走一遍,现在不到一年这个目标就实现了。”魏少坤笑着说,“来汤河之后,我已经穿坏4双皮鞋了。”

从警无悔 奋力绘就青春“警”色

卢氏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范志勇说:“卢氏基层民警中有很多年轻人,把接力棒交到像少坤这样有奉献精神、有担当的青年民警手中,我们放心!”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结合自身工作,魏少坤对这四句话有了新的认识:“‘心’是作为一名党员、民警,为民服务的初心;‘命’是守护基层群众幸福生活的使命;继‘往圣绝学’是创新传承老一辈公安干警开展治安、矛盾调解工作的经验方法;‘万世太平’就是我们社区警务工作追求的梦想彼岸。”

藏蓝“警”色昭使命,昂扬后浪踏征程。这位“95后”基层民警,满攻蓄力,积极进取,成为奔涌在三门峡基层的“后浪”,正在绘就一幅属于自己的青春“枫警”画。

“枫” 光 故 事

“纠纷树”结出“和谐果”

“感谢你们,幸亏你们耐心调解,要不然我就和村委会结下梁子了……”近日,一起侵权纠纷和解案当事人黄某某激动地向回访的渑池县检察院检察官卢旭光说。这其中有啥故事呢?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两年前,为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渑池县张村镇河南庄村委会对该村范围内的部分林地予以砍伐清理。

“你们把我种的80棵杨树砍了,要给我赔偿!”

村民黄某某来到村委会,找到村委会主任梁道友,要求村委会赔偿其损失。

“老黄,我记得那片地是你哥的啊?”

“我哥都搬走十几年了,这地现在是我在种,那就是我的。你们把我种的树砍了,就得赔我钱!”

……

梁道友虽然一头雾水,但还是先安抚了黄某某的情绪。待黄某某冷静下来,两人进行了沟通,但未达成一致意见,不欢而散。

回到家后,黄某某虽努力说服自己,要为村委会和村里的新农村建设大局着想,但每当路过被砍掉的那片林地,他心里都有股说不上来的委屈。于是,黄某某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到了法院。

法院承办法官仔细审查了案涉林地的林权证,发现林权证上的载明权利人是黄某某的哥哥黄某甲。于是,法院以黄某某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了黄某某的诉讼请求和再审申请。

可黄某某却认为,林权证上载明的权利人虽然是自己的哥哥黄某甲,但该林地上的80棵杨树是自己亲手栽种的,自己应该算是这80棵杨树的“主人”。于是,他向渑池县检察院申请了监督。

检察官卢旭光在受理案件后,走访了该村多位村民,对案涉80棵杨树的栽种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实地查看了林地现场,调阅审判案卷,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和争议的矛盾焦点。

案件易办,心结难解。在黄某某的认知中,哥哥黄某甲已迁出村子多年,案涉林地已经撂荒,自己在这块林地上种树,就应该享有权利。为实质性化解争议,卢旭光找到了黄某某。

“老兄,我抛开检察官的身份,咱哥俩推心置腹地聊聊……”

卢旭光用最简单的语言向黄某某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引导其站在村委会的立场上多考虑考虑。

前后20多天,卢旭光多次深入田间地头,分别或组织双方当事人讲法、讲理、讲情,来回跑了六七次。黄某某也逐渐打开了心结,表示自己愿意签订调解协议。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渑池县张村镇河南庄村民委员会补偿黄某某1700元,双方当事人互不追究,笑容也重新绽放在黄某某的脸上。

该案的成功调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让“纠纷树”结出了“和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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